最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40万元
掌上梅州讯 今日,最新最高至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市住上调j9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积金
一、贷款商品房预售款提取方面
原政策:对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并已按三方监管协议提取该进度节点预售款的额度预售项目,在满足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留足入账资金总额10%的最新最高至万前提下,至竣工验收备案前,梅州视企业诚信、市住上调j9后续工程量等情形可适当增加1-2次预售款提取次数。积金
调整为:近两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贷款未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短期内如因提取次数受限,最新最高至万造成无法申请使用预售款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须的梅州建筑材料、设备款和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的市住上调,对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楼栋,在确保预售款留存比例不低于10%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申请额外提取预售款,额外提取的预售款,必须从监管账户直接拨付至符合预售款支付的第三方账户,全部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原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方缴存最高限额为3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为20万元。
调整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商品住宅(含二手住宅)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方缴存最高限额为4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为25万元,各类高层次才、“青梅计划”人才贷款额度同步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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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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